| 项目编号 | N****FCZZ******-2 |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号综合办公楼及附属设施(二次挂牌)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租赁资产为乌鲁木齐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原机关办公大楼,共地上7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附属设施为一间锅炉房,砖混结构,本次租赁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关办公大楼证载用途为综合办公楼,实际用途为商业。院内原锅炉房属于附属设施,证载用途为锅炉房,实际用途为库房,承租方需加固达到安全使用状态后方可使用。附属设施与综合办公楼同为不可分割的租赁资产,与主体缺一不可。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期间不能使用明火。 二、租赁资产已办理房权证: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号、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号。房屋所占土地性质为划拨。 三、租赁资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年6月**日,原承租方尚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若本次原承租方未承租,须于新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离,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由出租方负责清退等事宜。 四、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年租金评估价值为含增值税价值。 五、本次租赁资产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考察租赁资产,报名时须持意向承租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出租明细表》《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