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十师告字[****]**号 ****/9/**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1: 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挂—1号
宗地总面积: ****0平方米
宗地坐落: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地率: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用途名称: 工业用地
面积: ****0平方米
土地级别: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0万元/公顷
保证金:**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BA****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4.**4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年9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境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7.****万元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日交清。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年9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挂-1号地块:****年9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年**月**日下午**:**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系人:张少楠
联系电话:****-******5
开户单位: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
屯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