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东路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虎山东路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
交易编号:TS-ZC-********-**
项目名称: 虎山东路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 : ******1.**元
最高限价 : ******1.**元
采购需求: 对虎山东路(环山路-岱宗大街)车行道路面进行整体提升。将原有混凝土路面作为基层,新铺筑沥青 路面,施划标线,立缘石更换、调整,道路检查井、雨水口加固 等 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施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供应商 拟派项目 经理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 报价 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年 8 月 ** 日起至****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 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系统内领取采购文件;同时参与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 评 标, 供应商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须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 响应 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联系电话:****-******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供应商 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0-**8-****。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加密电子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 4 年 9 月 ** 日 ** 时 0 0分(北京时间)
2. 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3. 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 、 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间:****年 9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第一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号、泰财采〔****〕5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耀 联系方式:****-******1
4.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泰安市 泰山区 唐王街**8号
联系方式: ****- ******9
2.采购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号中天大厦**2室
E -mail: ****
电话:****-******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耀
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