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JSZC-******-HARC-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HARC-G****-****
项目名称: 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专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 “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号淮安智慧谷A5楼
联系人:郑欢
联系电话:**********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融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智慧谷B1号楼3楼(淮安市宁连公路与枚皋路交叉口东南**0米)
联系人:金伟
联系电话:**********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伟
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