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农复〔****〕**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县级财政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农复〔****〕**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犍为县定文镇黄桷场村,太平村,新场村;双溪镇艾村、柳溪村、天平村;寿保镇敖家村、大坡村、邓坝村、光芒村、健康村、青山村、旺家村,共 3 个镇 ** 个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
2.1.3计划工期:**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与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年**月**日至今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或农田水利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开始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犍为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乐山市犍为县敖家路**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1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贺先生
电 话: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月**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