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潜山市FB**旅游风景道(万祠至大港河段及龙潭大桥至水吼大桥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H3GC**A**G**4)”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满分**分)”中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业绩 | 8分 | 投标人 类似业绩 | 8分 |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一例里程不低于**公里或设计费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0万元的美丽公路或旅游风景道或风景廊道等类似设计业绩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分为8分。 注:(项目名称或合同内容中必须体现里程不低于**公里或设计费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0万元的美丽公路或旅游风景道或风景廊道等内容,业绩证明所需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中3.5.2要求) |
二、原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均修改为****-******0。
三、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潜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宇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