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东路延伸段(晋江盐场段)工程项目二期
补遗书(第二号)
各投标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晋江市安东路延伸段(晋江盐场段)工程项目二期(招标编号:晋交施招**********6 ),现答疑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
提问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1约定内容可以直接改成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1项或第**.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若按第**.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月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回答: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格式中第6项“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1”的约定内容按格式填写“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即可。
提问2:保证金可以备注晋交施招**********6,标段1?
回答:投标保证金备注写“晋交施招**********6”或“晋交施招**********6,标段1”,均可。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