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污水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污水迁改工程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核【****】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投资概算****万元,其中建安费****.5万元,建设规模:西、中部污水干管重建5道横穿管,采用DN**0重力管,长**0米;西2#泵站与教场山污水处理厂连接管迁改至中横线道路南侧,从西2#泵站引出往东至漾山路江东侧,与中横线一期污水管接通,采用DN**0压力管,长****米;在中横线道路南侧新建西2#泵站与周巷污水处理厂临时连接管,从西2#泵站引出往西至西部污水处理厂进水管,采用DN**0压力管,长****米。
2.2招标范围:市政、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本次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施工总工期时间须配合市交通局中横线二期道路工程施工进度)
2.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污水迁改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吉祥西路**号
联 系 人:罗旭清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2号中兴大厦4F
联 系 人:金佳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