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大足区****水毁修复工程(一期)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水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这个是按投标报价的2%计提?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 提问二: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这个是按投标报价的2%计提?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 提问三:1、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带业绩,一个几百万的小工程设置太多建议业主取消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水工建筑物具体指哪些工程?请业主明确。高标准农田、河道岸线整治、水生态治理、水库工程、泵站工程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本是一个简单的水利工程,建议业绩调整为全国水利监督网平台任意水利业绩截图。 回复1: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和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的,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 **-****)中“水工建筑物”包括:水工建筑物及荷载、坝、水闸、溢洪道、水电站建筑物、泵站、水工隧道、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 回复2.2:高标准农田、河道岸线整治、水生态治理、水库工程、泵站工程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要求的资料评审判定。 回复2.3:业绩要求的截图是根据《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和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的,故截图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四:有钱么?干了不给钱咋说 回复: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 提问五:挂的清单分组和不分组一样的清单,没有必要分组和不分组都挂哦,填报价格的时候也要分组清单和不分组清单都填报么?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 提问六:纵观近2年...... 回复: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元(大写:玖佰叁拾贰万柒仟捌佰零叁元肆角),具体详见本次重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 投标报价”中“**. 安全生产费 ”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号)要求、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1号)的规定以及渝水办建[****]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5%,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招标文件第八章“一、投标函部分”的“(一)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算金额修改为: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 标准计算金额。 注:由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投标函格式为固定格式,故潜在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时不受“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算金额”的影响,安全生产费费率的数字不作为评审要求。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开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