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HGJKS****-F-G-**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残疾人团体综合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六章第三条评分标准中复审评审指标:“保险消费投诉情况(6分):参照中国银保监会通报的财产保险公司****年每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情况:****年1-4季度,投标人总公司每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2(不含)(件/万张)以下得1.5分,0.2(含)-0.4(不含)(件/万张)得1分,0.4(含)(件/万张)以上得0.5分,每个季度最高得1.5分,全年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的财产保险公司****年每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表或相关情况说明,统计表应按照季度顺序排列、用填充色标识投标人总公司所在行、完整提供、不能增删、以便校验,情况说明格式不限,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不得分。”
修改为:“保险消费投诉情况(6分):参照中国银保监会通报的保险公司****年每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情况:****年1-4季度,投标人总公司每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在0.2(不含)(件/万张)以下得1.5分,0.2(含)-0.4(不含)(件/万张)得1分,0.4(含)(件/万张)以上得0.5分,每个季度最高得1.5分,全年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的保险公司****年每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表或相关情况说明,统计表应按照季度顺序排列、用填充色标识投标人总公司所在行、完整提供、不能增删、以便校验,情况说明格式不限,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不得分。”
2、第六章第三条评分标准中复审评审指标:“承保经验(2分):近三年内,投标单位独家或牵头承保的昆山市镇(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的民生保障类人身保险项目业绩,每有一个项目得1.5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说明:提供合作协议及相应的保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承保经验(3分):近三年内,投标单位独家或牵头承保的昆山市镇(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的民生保障类人身保险项目业绩,每有一个项目得1.5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说明:提供合作协议或相应的保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三、关于时间节点,现调整如下:
1、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月**日**:**(北京时间)
2、投标单位网上远程签到时间:****年1月**日**:**至**:**(北京时间)
3、投标单位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年1月**日**:**至**:**(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年1月**日**:**(北京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昆山市震川西路**0号
联系人:陆元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新都银座3号楼****室
联系人:祝超 联系电话:****-********
以上更正公告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本更正公告为ZHGJKS****-F-G-**2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