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采用线上开标(即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之1#圆山大道污水泵站及配套压力管道(西环城路—九龙大道段)等四个生态治理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5日 **:**:**至****年1月**日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2、原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中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年1月**日 **:**:** ”修改为“时间:****年1月**日 **:**:**”; 3、原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中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年1月**日 **:**:**”修改为“时间:****年1月**日 **:**:**”; 4、原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中2.2.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时间:****年1月**日 **:**:**”修改为“时间:****年1月**日 **:**:**”。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