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水利文化广场(监理)招标补充文件 (标段编号:****NBHSWGC****5) 致: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宁波水利文化广场(监理)的澄清修改公告,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时间与招标文件附件时间一览表中的时间不一致,为保证时间统一,时间一览表中项目开标时间原本为****年**月**日 9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计划原为****年**月**日 9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9时**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 **时0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时0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 **时0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时0分,以上时间修改为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一致。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它山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盖章) 日期:****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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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