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屏南第二中学初中部教学楼工程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屏南第二中学初中部教学楼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2.原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1人;
现修改为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1人;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3号)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安全员应附其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凭证。
3.凡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问题的均做以上更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福建省屏南第二中学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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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