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屏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长桥镇片区及白水洋鸳鸯溪景区片区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屏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长桥镇片区及白水洋鸳鸯溪景区片区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的“招标人公布的本项目工程勘察收费为(**9.**+**.**)×(1-**%)=**.**万元”修改为:招标人公布的本项目工程勘察收费为(**9.**+**.**)×(1-**%)=**.**万元。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2月2日**时**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屏南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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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