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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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监理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 经研究,对 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E**********************) 的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A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誉中:“(1)投标人监理的项目自 **** 年以来连续 5 年获得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或学会)评选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一个得 8 分,满分8分。本条奖项所指文明工地为水利建设工程,必须同时提供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证书和获奖文件扫描件必须是清晰,否则不得加分 ”。 现更改为: “(1)投标人 ****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或学会)评选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一个得 2 分,满分8分。本条奖项所指文明工地为水利建设工程,必须同时提供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以获奖证书或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证书和获奖文件扫描件必须是清晰,否则不得加分”。 二、 原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 月**日**时**分,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与以上更改内容相同的地方相应更改。 三 、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发布。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凤山县国投利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巴烈新区双创产业园1号研发楼六楼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3 传真:****-******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2号房 邮编:****** 联系人:韦工 电话:****-******9 传真:****-******8 E 一 mail:**** 交易服务部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河池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签字) ****年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