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J**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医保基金监管及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医疗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采购项目(再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附件
更正内容:公告中第二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变更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日期:****年1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中公告部分作同样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严辉
联系方式:****-********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0号
联系方式:见本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网上询价项目负责人:于女士(****-********);
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