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柘荣县双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居工程)
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双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居工程)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2)澄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司于****年**月**日发布了补充通知,通知内容说明将“柘荣县双城镇人民政府” 修改为:“ 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经投标人多次反映,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有些地方的招标人名称无法更改,属于系统自动生成。经我司反映招标人单位,现作如下澄清说明:
若属于系统自动生成导致无法修改招标人信息的,招标人“柘荣县双城镇人民政府” 与“ 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视为有效招标人,不因系统问题导致废标。
特此说明!
二、各投标人请自行留意本澄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柘荣县兴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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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