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中药代煎代配及临方加工和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省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郫都区中国川菜产业化园区永安路**0号 | 3,**0,**0.**元 | 中药代煎代配及临方加工和中药饮片配送服务(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中药代煎代配及临方加工和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履约,每批次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或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前,采购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则采购合同自行终止。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希檑(采购人代表)、张宁、李小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金额:****0元(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收取时间:中标(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
联系地址:内江市西林街道大千路**6号;
邮政编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中医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西段**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5栋1单元**2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8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