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 | 招标 项目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1栋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配套建设**0㎡道路硬化、**0㎡绿化工程,并接入校园现有水电管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暖工程、室外硬化和绿化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年4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都安县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年 4 月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 年 5 月 7 日 | |||
| 预 中标人 | 广西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非联合体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5.**元 | |||||
| 工期 | **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香 ( 注册编号:桂************ ; 身份证号:****************3X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绍坤 (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 ; 身份证号:******************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① 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 ;② 都安县 ****年都安县瑶族中学教学楼项目工程。 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0 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3.**元 | |||||
| 工期 | **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潘世文 (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俊清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1 ; 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①都安瑶族自治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项目;②都安县密洛陀文化中心文化馆建设工程。 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0 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元 | |||||
| 工期 | **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吴应茂 (注册编号: 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秀 (证书编号: 桂建安C3(****)******8 ; 身份证号: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①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党建文化长廊建设工程;②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二期工程)(河池地震监测中心站、玉林地震监测中心站、凭祥地震监测站)。 企业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0 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