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CS]******1
二、项目名称: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致诚榕卫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8号D2-**-** | **4,**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
服务类(福建致诚榕卫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 | 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 | 符合七里文化中心园的服务范围 | 符合七里文化中心园的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始服务,服务期限1年。 | 项 | 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 **4,**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衍 |
| 评审专家: | 林芳芳 、 陈成瑾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0万元以下费率为1.5%,若不足****元按****元计取),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开户名称: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七里文化中心园物业服务: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祥宏中路**8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2号国贸润园**幢**8-**3室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溢鹏、吴海霞、郑秋华、张振宇。
电话:****-******5
福建省维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