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JX******2G-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九医院电动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报价:******(元) | 杭州沃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迪凯国际中心****-1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电动心肺复苏机 | 电动心肺复苏机 | 尚领 | MCC-E4 | 5 套 | ****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金强,茅开浪,陈旭刚,任可达(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式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第九医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任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2号公交会展站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号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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