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旅游形象新媒体宣传推广第1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H-CG-****-**2-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旅游形象新媒体宣传推广第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推介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6号智寓企业中心A座**3室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金寨县旅游形象新媒体宣传推广第1包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推动金寨乡村旅游发展,推广金寨“一乡一宿”民宿品牌,借力新媒体提升品牌影响力,结合金寨游客出行的特点,以中长线目标客群出行为主线,创意策划金寨民宿推广传播新方式。 服务要求:(1)以金寨“一乡一宿”为主线、结合乘客出行体验方式,策划金寨旅游民宿体验方案,提供详细全面的策划组织执行方案; (2)邀请不少于5位旅游大V走进金寨深度体验金寨“一乡一宿”,通过视频、文字、图片等方式创作金寨旅居攻略; (3)组织执行金寨民宿体验季启动仪式,包含流程安排、主持人、物料搭建等,设计制作相关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民宿品牌展示、手卡、地图、海报、旗帜”等; (4)合理规划“金寨民宿”体验路线,创意设计线上和线下体验地图,邀请金寨民宿相关负责人,对金寨民宿进行“代言”推介,重点推介金寨民宿品牌; (5)设计制作活动专题页面,选取1家中央级媒体综合平台进行发布展示,不少于**天。 配合活动制作前中期相关短视频宣传(**秒、**秒等不同版本),后期在高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不少于**篇; (6)选取1家中央级媒体综合平台投放活动主题通栏,不少于**天。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服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最新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等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明、顾芹、藏东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号万豪广场A座****、****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