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大足高新区(万古镇莲花村2组、凤顶村3组)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0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 (万元) | **2.6 | | 受让单位 | 重庆朝之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备注: | 备注:1、以上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出让年限为工业**年;2、其他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足规高字(****)**4号);3、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4、土地价款中不含土地交易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照大足发改〔****〕**号文件标准缴纳5、该宗土地出让总价款**2.6万元;6、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网址:******)发布。 | 二、该宗地受让单位经审查资料齐备已在本中心完成交易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请受让单位携相关资料与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完成相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3-******** 联系人:张昌荣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