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NTCJ-D****-****
二、项目名称: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中央空调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南通神州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西路**号五层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中央空调改造 施工范围: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周国华 执业证书信息: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钱跃华 韩永忠 张海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检察院
单位地址:如皋市惠政路**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西路**8号兴隆大厦6楼
联系人:顾新春
联系电话:**********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新春
电话:**********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