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楼体亮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霍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楼体亮化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霍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楼体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 1 | 山西浩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 | ** | 合格 |
| 2 | 华泰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 | ** | 合格 |
| 3 | 林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 | ** | 合格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浩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韩云刚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 2 | 华泰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楠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 ************ |
| 3 | 林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董相儒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浩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2 | 华泰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林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上午8:**-**:**;下午**:**-**:**
投诉受理电话:**********9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四有
联系电话:**********3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霍州市鼓楼东街南侧(康乐园酒店南侧)
联系人:郭飞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
联系人:杨绒绒
电话:**********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