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JLPC-DL-********
二、项目名称: 抽水乡参兴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河南暖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红旗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向东**0米(原司法局)三楼**3B室
中标(成交)金额: **0.**** 万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抽水乡参兴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抽水乡参兴村
施工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敬豪
职业证书信息: 二 级建造师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福义、张丽华、刘少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7号文及发改价格〔****〕**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
收费金额: ****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松县抽水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抚松县抽水乡
联系方式: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幢******号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公玉
电 话: **********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抚松县抽水乡人民政府 (单位名 称 ) 的 抽水乡参兴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抽水乡参兴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标的名称 ) , 属于 建筑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 承 建(承接)企业为 河南暖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 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7 万元 , 属于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2. (标的名称 )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 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 业名称 )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河南暖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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