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 |
|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人民政府五里镇岗岭村汽修餐饮服务中心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信平财磋商采购-****-**-1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河南新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老林区四号楼**3号 | **0,**5.**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人民政府五里镇岗岭村汽修餐饮服务中心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日历天 | 孙辉 | 豫****************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金国连(组长)、郑州(业主评委)、杜红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中的取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 |
| 收费金额:5,**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政府路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云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广场中环大厦**1 |
| 联系人:赵文 |
| 联系方式:**********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文 |
| 联系方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