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年度茂名市高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度茂名市高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年度茂名市高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 |||||||||||||||||||||||||||
| 公示名称 | ****年度茂名市高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9月**日 **时**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广东栢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MA**XLUX8U | 1 | ******1.**(元) | 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的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标准或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 |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监理的进场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JZ安许证字[****]******) 业绩情况:/ | 罗宇明 |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水安B**********3) 业绩:/ | ||||||||||||||||||||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 ****************** | 2 | ******9.**(元) | 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的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标准或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 |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监理的进场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9)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JZ安许证字[****]******) 业绩情况:/ | 邹源 |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水安B**********7) 业绩:/ | ||||||||||||||||||||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H | 3 | ******1.**(元) | 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的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标准或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 |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监理的进场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JZ安许证字[****]******) 业绩情况:/ | 卢佩婷 |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水安B**********0)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高州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教育路**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电话 | ****-******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高州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3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教育路**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