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施工SG-3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名称 | 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乌拉特前旗****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工程项目 前JT****-**3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乌拉特前旗****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施工SG-3标段 前JT****-**3-**-**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前旗开标室2号 |
| 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陕西交控凯达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4.**** |
| 工期(交货期) | **8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卢海斌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桥隧维修加固工程、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工程类)、十天高速公路泾洋河特大桥墩身复位工程、****年神府分公司养护工程(桥梁)伸缩缝更换工程 项目经理卢海斌:公路工程工程师,编号:******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交安B(**)G****8 |
| 企业业绩 |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桥隧维修加固A组QS-1标段)、西铜高速草滩渭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吴靖高速施阳台1#、5#大桥加固工程WJGS-QLJG-1标段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总工樊淑莉业绩: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桥隧维修加固工程、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年第一批公路养护工程(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工程类)、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养护工程施工(桥梁维修加固及设施刷新标段)、西铜高速公路****年养护工程施工桥梁维修加固标段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雄辉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 |
| 工期(交货期) | **8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欣 项目经理赵胜利:边贾、边府公路旧路恢复工程、S**4线K**7-K**2.9段空车道公路工程 项目经理赵胜利:公路工程师 证书编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编号: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编号:晋交安B(**)G****7、一级建造师 管理号:******************** |
| 企业业绩 | S**4线边府公路与曹羊公路连接线公路工程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总工武强业绩:乌拉特中旗县道**0乌加河至锦旗段“油返砂”改造工程、S**4线K**7-K**2.9段空车道公路工程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河北路桥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 |
| 工期(交货期)天 | **8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成伟 项目经理杨静帆:****年无为市赫店镇林二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杨静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冀************、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师,管理号:****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冀交安B(**)G****6 |
| 企业业绩 | 省道S**2线(护堤公路)潮州大道至云步村段扩建工程(K2+**0-K4+**0)施工总承包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总工刘红涛业绩:****年无为市赫店镇林二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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