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忻城县思练镇新九屯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忻城县思练镇人民政府 | ||||||||
| 建设单位 | 忻城县思练镇人民政府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包括道路整治、微菜园、微庭院整治、导视小品、垃圾中转站、活动广场、休憩平台、生态步道、便桥、路灯工程等等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8.**元 | ||||||||
| 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张鸿程(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3 X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林海(证书编号:桂建安C3( **** )******5; 身份证号:******** ****** **3 5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 2、来宾市兴宾区****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个项目 奖项:/ 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0分、市诚信分:**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9.**元 | ||||||||
| 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立超(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3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丹( 证书编号:桂建安C3( **** ) ******7 ;身份证号:********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象州县旧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奖项:/ 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0分、市诚信分:**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2.**元 | ||||||||
| 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张毅(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3 1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冠乔(证书编号:桂 建安C3(****)******2; 身份证号:******** ****** **1 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桂中建材五金家居商贸城物流项目D区道路管网附属工程; 奖项:/ 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0分、市诚信分:**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