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 4] -0 ****
二、 项目名称: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社会化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抚松亿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3号
中标 金额 :(大写) 贰佰壹拾伍万元 整
(小写)2,**0,**0元
得分:**.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范围: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社会安全等特殊任务;办理情况特别紧急、时限性强、利用私人或社会车辆无法保障的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处理;重要公务接待以及参加重要外事活动;综合性工作督察、检查、考核活动;参加省、市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紧急召集的活动;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我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到单位以外的地区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其他重要接待等集体公务活动。 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票以上资格驾驶员,保证运行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能开具正规发票。 服务标准:需要保障用车 **台,应急用车8台,共**台。根据工作需要在抚松及周边地区进行公务活动任务。 服务时间:1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邢连君 赵文秀 马连嵘 卜凡文 王淑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行政中心一号楼
联系方式: 邢连君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 (2号楼)
联系方式: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 继冬
电 话: ****―******5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的( 抚松县机关事务中心采购社会化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抚松县机关事务中心关于采购社会化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属于( 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 ); 承接企业为( 抚松亿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 ** ) 人,营业收入为 ( **0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 ) 万元 ,属于( 小 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抚松亿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日 期: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