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数岛路(楚江大道-银瓶山路)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WH**0SZ**SJ**** | |
| 标段名称 | 数岛路(楚江大道-银瓶山路)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0SZ**SJ******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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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 ****-******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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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小娇**********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费率(%) | **.4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军 | |
| 证书编号: G********** | ||
| 证书名称:市政道路(桥梁) 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天) |
项目自确定勘察设计任务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起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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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
| 投标费率(%) |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樊立 | |
| 证书编号: ******************7 | ||
| 证书名称: 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天) | 项目自确定勘察设计任务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起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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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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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 |
| 投标费率(%) |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彭纯哲 | |
| 证书编号: ******************2 | ||
| 证书名称: 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天) | 项目自确定勘察设计任务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起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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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