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岳西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H4GC**A**G**2 | ||||
| 招标人 | 岳西县农业农村局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秦先生 联系方式:****-******2 | ||||
| 最高投标费率 | 工程概算约****万元,监理费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2%。 | ||||
| 代理机构 | 安徽枢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岳西县山货大市场山澜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年8月**日 | 计划工期 | **个月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工期 | **个月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古 路与泰山路交口合肥联海商务有限公司联海大厦 **-6/**-7 层 | ||||
| 投标费率 | 1.**%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福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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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宋波、胡应龙、吴钢、胡爱武 | 质量标准:合格 | |||
| 项目总监业绩 | 1.砀山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2.**** 年肥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 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 ||||
| 企业获奖 | 1.东大圩水系综合治理及湿地工程--新河水库调蓄扩容工程项目“**** 年度庐州杯” 2.裕安区 ****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裕安自来水厂工程”**** 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 | ||||
| 企业业绩 | 1.**** 年定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五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2.**** 年肥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 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3.萧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3 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4.砀山县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工期 | **个月 | ||
| 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和谐公馆 ****-**** | ||||
| 投标费率 | 1.**% | ||||
| 总监理工程师 | 杨春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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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陈元祥、潘朝亮、李冠军、汪雨林 | 质量标准:合格 | |||
| 项目总监业绩 | 1.**** 年舒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2.**** 年弋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一标段(合同金额**8.**万元) | ||||
| 企业获奖 | 1.****年度芜湖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 2.**** 年度铜陵市建设工程“铜都杯” | ||||
| 企业业绩 | 1.灵璧县 ****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合同金额**5.**万元) 2.**** 年弋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一标段(合同金额**8.**万元) 3.**** 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合同金额**.**万元) 4.**** 年舒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合同金额**.**万元) | ||||
| 公示时间 | ****年8月**日至****年8月**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包女士,联系电话:**********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管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7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