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全省高速公路毒驾综合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杭州臻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7号国际创博中心三层****室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杭州臻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高速公路毒驾综合治理设备 | 臻稀等(标的名称:手持式毛发毒情监测物联网终端和前处理设备等) | PB-**等 | 1(批) | 1,**0,**0.** | 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煜旻(采购人代表)、方新红、刘仲文、栾健、田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0;2、品目编码及名称:A********物证检验鉴定设备;3、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4、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9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1号大合仓C区**5
联系方式:蒲先生;**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