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城南经开区产城一体化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天府兴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号仁和春天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楼****号 | 2,**3,**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天府兴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服务 | 邻水县城南经开区产城一体化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 邻水县城南经开区产城一体化项目开展施工过程造价咨询、竣工阶段咨询等。 |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云(采购人代表)、游明伟、杨继承、甘小利、王陈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中标金额**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0-****万元费率0.**%;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交纳账户:收款单位: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2。2、本项目采购预算**5.****万元,最高限价:**5.****万元。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政策。 4、监督部门:广安市邻水县财政局,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号1幢**层**层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辉
电话:**8-********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