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乔家镇韩婆岭村、催龙村等粮油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宇明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宇明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乔家镇韩婆岭村、催龙村等粮油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 乔家镇韩婆岭村、催龙村等粮油基地建设服务项目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召英、尹佩、冯永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乔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岳池县乔家镇上街**4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幢 **6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5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