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成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受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8月**日对清水县QS****-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QS****-4号宗地,地块位于清水县永清镇原泉村(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出让面积****6平方米(合**.**亩),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年。由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7.****万元土地出让金总价竞得该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二、该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公示期:****年8月**日至****年8月**日。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清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2。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