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BGZ[****]**4-ZC**1、灵宝竞磋采购-****-**
2、项目名称: 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X**4线胡坡村段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 4 年 ** 月 ** 日
5、评审日期:**2 4 年 ** 月 ** 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LBGZ[****]**4-ZC**1-1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灵宝市通畅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灵函路 | ******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 1 | 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X**4线胡坡村段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刘平凡 | 豫****************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昭萍( 采购人代表 ) 、 申燕飞 、 杨东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 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 成交 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灵宝市通畅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联系电话:**********0
机构代码证:****************0A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
监督单位:灵宝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7
招标人: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6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新区亚武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昀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孟州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