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泾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2、**4号 | |
| 项目名称 | 泾县汀溪乡红星加油站 |
| 项目编号 | JX-GC-GK-******8 |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崇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街道(原桃花潭小学旁)(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八里营乡龙凤村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1.**元 | |
| 工期:**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0.**分 | |
| 项目负责人:万琴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骏欣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润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太极大道**9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6号正弘中心****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0.**元 | |
| 工期:**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0.**分 | |
| 项目负责人:扈泽军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乾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通和紫金城 A**#B幢办公3-8室(联合体牵头单位)、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通物流园 2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6.**元 | |
| 工期:**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0.**分 | |
| 项目负责人:林华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联系人雷同性分析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翊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工费单价取费错误,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否决其投标。 3、安徽箬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德新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列金计税,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年7月**日至****年7月**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6、**********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