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粉刷思源湖校区文馨公寓2-6号楼宿舍室内及走廊、学生公寓部分宿舍维修项目工程 | 项目编号 | GXZC****-G2-******-YZLZ | |||||||||||
| 招标人 | 广西民族大学 | |||||||||||||
| 建设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范围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日历天。 | |||||||||||||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7月**日 | 公示截止 时间 | ****年7月**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陆佰贰拾捌万叁仟贰佰壹拾肆元整(?******4.**)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连娇(注册编号:桂****************;证书编号:桂建安B (****) ******2;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员 | 徐政堂(证书编号:桂建安C3 (****) ******0;身份证号:******************)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川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陆佰贰拾万柒仟贰佰陆拾玖元伍角捌分(?******9.**)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饶家全 (注册编号:桂************;证书编号:桂建安B (****) ******2;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员 | 吴俊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3 (****) ******3;身份证号:******************)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名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陆佰叁拾叁万零柒佰玖拾叁元玖角贰分(?******3.**)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唐浩 (注册编号:桂************;证书编号:桂建安B(****) ******5 ;身份证号:****************1X) | |||||||||||||
| 专职安全员 | 唐定都(证书编号:桂建安C3 (****) ******3;身份证号:******************)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广西雄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广西前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昊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彰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桂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填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3.** 投标人应按《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合格标准,符合性审核不通过。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投诉受理 电话 | ****-******0 |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