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祥中路(迎宾路至建元东路)道路工程(桩号K0+**0-K0+**0)
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 龙祥中路(迎宾路至建元东路)道路工程(桩号K0+**0-K0+**0) 施工监理
2、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号东裕花园1幢1单位**2室 ,电话: ****-******9
3、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4及**6室 ,电话:**********8
4、工程交易地点: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8、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9、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大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监理服务费暂定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元整(¥******元),监理服务费费率为 1.** %。
总监理工程师:陈海明 注册号:********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州海福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不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条资格评审标准规定,资格评审不合格。
**、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管部门: 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6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