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砂石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KJ-********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砂石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万伍仟陆佰元零角零分(******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裕安区砂石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应用系统,砂场综合后台管理、大数据综合展示系统、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站点管理系统。以及相配套硬件设备建设、无人值守地磅、内部视频监控建设、大屏建设等;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验收通过。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懂、李茂纯、赵正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等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股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联系电话:****-******0。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城砂石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裕安区平桥乡卫健委大楼**楼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坤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