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 项 目 名 称 | 涪陵监狱监墙周界区域硬化工程(第二次) | |||||||
| 采购人 | 重庆市涪陵监狱 | 联系 电话 | **3-******** | |||||
| 采购代理机构 |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3-******** | ||||||
| 涪陵监狱监墙周界区域硬化工程(第二次)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重庆新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四川龙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拟成交人 | 重庆新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交金额 (元) | ******.** | 最高限价 (元) | ******.** | |||||
| 工商注册号 | ********MA**HE**1W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涪陵监狱 | 联系电话 | **********7 | |||||
|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监狱
****年**月**日(单位公章) |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