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咀路(楚平路—新科路)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招标概况 | 龙王咀路(楚平路—新科路)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开标室)开标, 并于****-**-**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
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价(万元) | ****.****** | ****.****** | ****.****** |
| 质量 | 合格,施工图设 计须严格参照初 步设计范围,不 可随意更改和删 减,编制深度须 达到《关于发布 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 年版) 的通知》建质 〔****〕** 号规 定的相关要求, 并满足国家现行 规范及标准,技 术经济指标先进 合理,相关数据 清晰、准确、细 化,通过有关主 管部门的审查。 | 合格,施工图设 计须严格参照初 步设计范围,不 可随意更改和删 减,编制深度须 达到《关于发布 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 年版) 的通知》建质 〔****〕** 号规 定的相关要求, 并满足国家现行 规范及标准,技 术经济指标先进 合理,相关数据 清晰、准确、细 化,通过有关主 管部门的审查。 | 合格,施工图设 计须严格参照初 步设计范围,不 可随意更改和删 减,编制深度须 达到《关于发布 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 年版) 的通知》建质 〔****〕** 号规 定的相关要求, 并满足国家现行 规范及标准,技 术经济指标先进 合理,相关数据 清晰、准确、细 化,通过有关主 管部门的审查。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5 | **5 | **5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高一鸣 | 王良伟 | 吴魁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中标公示时段 | ****-**-** **:**:**至****-**-** **:**:** |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 **9 号金贸大厦 D1 座八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荡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2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 |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谢逸晗 | ||
| 电话(传真) | **********3 | 地址 | 光谷大道**0号当代国际花园办公楼5号楼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荡 | ||
| 电话(传真) | **********2 | 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新火车站**号方块金贸中心8层5室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7-******** | 地址 | 高新大道 **7 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7-******** | 地址 | 高新大道 **7 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