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繁昌区S**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WH**GC****JT****(任务书编号:FS**************号) |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S**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GC****JT******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静****-******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楼6楼**1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萍贞**********1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高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公路工程甲级 | |
| 报价(费率) | 0.**% |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高振鑫 | |
| 资质证书名称: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JGJ******7 | ||
| 服务期(天) |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渑垣高速公路河南段项目。 加分业绩: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复工工程施工监理;海南省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复工工程施工监理。 | |
| 投标人获奖 | 郑州机场至周口西华高速公路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海南铺前大桥(海文大桥)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公路工程甲级 | |
| 报价(费率) | 0.**% |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陈勇军 | |
| 资质证书名称: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JGJ******7 | ||
| 服务期(天) |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G****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文麻段)总监办。 加分业绩:G**沪陕高速公路滁州支线XHZJB;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WHJL-**驻地办。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G**沪陕高速公路滁州支线XHZJB。 | |
| 投标人获奖 | 海南省中线高速公路屯昌至琼中段:****-****年度李春奖;黄山至祁门高速公路:****-****年度李春奖;池州市长江公路大桥:****-****年度(第一批)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 | 公路工程甲级 | |
| 报价(费率) | 0.**% |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陈云 | |
| 资质证书名称: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资质证书编号:JGJ******9 | ||
| 服务期(天) |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 加分业绩: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广元段);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施工监理总监办。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宜宾城市过境高速公路西段和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段)PPP项目JL3总监办。 | |
| 投标人获奖 |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詹天佑奖;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至利辛安徽段:李春奖;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项目: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河南省豫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费率报价与招标文件第2页2.6条要求不符。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无 2、样本值单位:无 3、基准价:0.**% 4、其他: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