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
| 地址: 安徽省宁国市津河西路**3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安徽省宁国市宁阳新苑B-****室 |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四 标段) 二次 |
| 项目编号 | NGS-GC-GK-**** **1 |
| 开标时间 | ****年 7 月 ** 日 ** 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瑞赢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9号金淮北大厦1#**** | |
| 投标报价:******.**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分 | |
| 项目负责人: 宋洪涛 |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交口创智天地A**栋**2 | |
| 投标报价:******.**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合格 | |
| 综合得分: **.**分 | |
| 项目负责人:霍修宇 |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长丰县义井乡徐巷社区义井乡政府北侧 | |
| 投标报价:******.**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合格 | |
| 综合得分: **.**分 | |
| 项目负责人: 吴文学 |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拟派的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凌传生中级职称证书专业为暖通工程,不属于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8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 投 标。 |
| 公示时间 | ****年 7 月 ** 日-****年 7 月 ** 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 黄女士 (招标人)、刘女士(招标代理),联系电话:****-******6(招标人)、 ****-******4 (招标代理机构)。 二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1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