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x[CS]******5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 **6,**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荔城区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
服务类(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荔城区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年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姚晓斌 |
| 评审专家: | 林武 、 许忠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次采购总体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代理服务费按两年食堂管理服务费用为基数,以差额累计法计算(具体缴纳比例为:中标总金额在**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按以上计算标准的**%计取。
(2)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帐号—**7?**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荔城区机关食堂综合管理服务: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路**6号
联系方式:****-******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霞
电话:**********9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