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XW[CS]******1
二、项目名称:梅花镇党建馆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日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千语菱(厦门)文创产业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号福州日报社大楼2层 | **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梅花镇党建馆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
服务类(福州日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千语菱(厦门)文创产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 梅花镇党建馆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潘铭熙 |
| 评审专家: | 张丕平 、 刘莉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费率标准:**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0万元至**0万元的按0.8%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梅花镇党建馆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项目: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 ****-********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王慧婧、蔡华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婧、蔡华凯
电话:****-********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