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 ||||||||||
| 本莆田学院新校区东区宿舍楼二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莆田学院新校区东区宿舍楼二期工程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 一、评标情况 | |||||||||||
| 莆田学院新校区东区宿舍楼二期工程 |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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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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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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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 1、被确定为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1)福建宦溪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属于评标办法和标准的“3.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情况,否决其投标。2)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技术负责人所附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评标办法和标准中“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情况,否决其投标。2、评标委员会:陈淑青、陈燕涵、林恩生、柳青弟、许红仔。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完成桩基工程的节点工期为**个日历天;完成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为**个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结构封顶工期)为**0个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为**5个日历天。 | |||||||||||
| 四、监督部门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联系人:小谢 电话:**********5 电子邮件:****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