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徽州区西溪南镇老屋阁南入口广场建设项目(HJAGC****G**9)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九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地址 | 安 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奥泰克中央广场1栋**4室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新丰乡商业街8号 | / | ||||||||
| 资料公示 | 安徽九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投标报价 |
******9.**元 | ******0.**元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 证书编号: | 皖************ |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 招标人 | 名称 | 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 | 徽州区西溪南镇丰南大道**号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胡先生 ****-******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徽州区永佳大道**5号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肖工/方工 ****-******9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人:肖工/方工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市徽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7 |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